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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关于优秀研究生提前毕业的暂行规定

添加时间:2013年05月21日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工作,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充分发挥研究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在学制不变的情况下,允许个别优秀研究生提前半年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近年来的实际情况,现对我校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申请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修养。

2.已修满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分,且学习成绩优秀(学位课每门成绩不低于85分(外语除外),必修课、选修课每门成绩不低于80分),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成绩大于425分),日俄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

3.按期完成并通过中期考核、学科综合考试。

4.科研能力突出,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至少有1篇被SCI、SSCI收录或至少2篇被EI收录(不包括增刊、专刊和论文集),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为学位论文的内容,且以内蒙古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

5.所在学科2名导师推荐,推荐人应为本学科的负责人或学术骨干。

(二)硕士研究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修养。

2.已修满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分,且学习成绩优秀(学位课每门成绩不低于85分(外语除外),必修课、选修课每门成绩不低于80分),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成绩大于425分),日俄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

3.按期完成中期考核。

4.科研能力突出,在攻读学位期间,至少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1篇研究型论文(不包括增刊、专刊和论文集),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与研究生的研究方向相一致,且以内蒙古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

5.研究生学位论文课题必须是导师的科研课题。

6.所在学科2名以上导师推荐,推荐人应为本学科的负责人或学术骨干。

二、申请时间

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6年,在职博士研究生为4-6年。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至少应提前一年(硕士研究生和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在第三学期末、在职博士研究生在第五学期末)向研究生院提交提前毕业申请。

三、其它

1.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其学位论文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盲审。

2.凡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一经批准,即应严格执行,不论何种原因不能提前毕业者,不得撤销提前毕业的申请,须按结业或肄业处理,颁发结业或肄业证书。

3.凡提前毕业的自筹经费研究生(含委托培养研究生),所交纳的研究生培养费,仍按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年限收取。

四、本规定自2009年9月起执行。

上一条: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的规定

下一条:内蒙古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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