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等部门先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强化质量监控与检查,促进学位授予单位规范管理。8月26日教育部教育督导局下发《关于几起高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教督局函〔2020〕5号),强调针对部分高校发生的学生学位论文存在抄袭、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事件,督促各地、各高校严肃查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推动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
根据通报的精神和要求,我校将启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全面排查工作。由研究生院牵头,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院和研究生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复核、排查近5年(2015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要重点复核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和学位评定等过程规范性,重点关注没有科研项目支撑和存在学术不端嫌疑的学位论文,充分利用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等信息技术为辅助手段进行全面排查,形成每篇论文的复核、排查结论。对发现存在抄袭、买卖、代写等作假行为的学位论文,要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的规定》及时调查、严肃处理。
为切实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全面排查工作的指导,学校成立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全面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各培养单位也形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排查工作,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高聚林
副组长:芒 来
组 员:王喜明、郭政文、白东义、王全喜、呼斯乐
各学院需成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全面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请于10月10号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全面排查工作,在严格执行在读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质量控制的同时认真组织对近5年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的过程环节复核和排查工作,形成每篇论文的复核、排查结论。每隔两周的周四上报一次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全面排查工作进展,请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排查报告单》,需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签字确认后加盖公章。全部排查工作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各学院请于11月30日前上报《XXX学院2015-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全过程复核情况统计表》和《XXX学院2015-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全过程复核总结报告》,统计表和总结报告需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签字确认后加盖公章。
附件:1.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排查报告单 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排查报告单.docx
2.XXX学院2015-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全过程复核情况统计表XXX学院2015-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全过程复核情况统计表.xlsx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