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外语考试将于5月19日16:00—18:00进行,现将考生须知告知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19日。
二、考生须知
1.开考前30分钟,考生到达考点,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将非考试物品放在“非考试物品暂放处”,主动接受监考员进行身份认证和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严禁携带手机、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矿泉水、金属首饰、书籍资料、电子设备以及其它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参加考试。
3.考生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始终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中途不得离场。
4.考生拿到试卷和答题纸后,须认真核对有无漏印、错印、字迹不清、缺页、缺损等,发现问题立即举手报告,申请更换。凡开考后要求更换的,耽误的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准向监考员询问。
5.考场时钟仅供参考,考试实施过程中各个节点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发出的相应信号为准。
6.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点。
7.考生不准在考场内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等;不准传递文具、物品、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等,不准将试卷或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考生不得穿国家机关制式服装参加考试。
8.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笔,整理好试卷、草稿纸,双手放在桌下。待监考员将答题纸、试卷等收齐,发出退场指令后,考生方可取回自己的暂放物品,依次退场。
9.如不遵守本规则、不服从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