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不断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方案
1、研究生院组织各学科、专业制订并实施培养方案。
2、围绕培养目标而制订的培养方案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基本文件,也是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的主要依据。
3、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和考试要求、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要求、实践环节等,具体规定硕士研究生所应掌握的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并对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所应具备的能力和硕士学位论文提出基本要求。
二、培养目标
1、思想品德要求: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及为科学勇于奉献的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业务水平和能力要求: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相关学科知识,熟悉所从事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学术前沿发展动态,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重视综合素质的提高,培养具有创新和创业能力,能适应教学、科研、生产和管理等多种岗位需求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3、身心健康。
三、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科学、规范,宽窄适度,相对稳定(每个方向原则上应有一个学术梯队),一般应按三级学科设置,具备培养本研究方向研究生所需的实验设备和图书资料。研究方向的数量不宜过多,一般4个左右,应在考虑本学科自身优势和特点的同时,密切关注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大或深远意义的领域,努力把握本学科专业发展的主流和趋势,使本学科的培养能够立足于较高的起点和学科发展的前沿。所设研究方向应确属本学科专业范畴,不得将相邻学科专业作为本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
四、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3年,在校最长年限为5年(含休学),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可提前半年毕业。拟提前毕业的优秀硕士研究生需提前一年(第四学期初)提出申请,经导师、学科及学院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按提前毕业培养。研究生院要对提前毕业的研究生的培养过程和培养环节进行全程跟踪和检查。
五、培养方式
导师负责制和集体指导相结合。对研究生的培养既要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又要发挥集体指导作用。研究生的指导小组应为论文开题报告、课题检查等培养环节管理的主要成员。
六、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一年半。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分为学位课、必修课和选修课三类。学位课和必修课为各学科研究生必修课程,有条件的学科应按一级学科(或学院)统一安排课程;选修课尽量在学院内各学科之间统一安排,然后在学校范围内统一安排。
1、实行学分制
硕士生的课程实行学分制。凡硕士生课程均规定相应的学分,考核成绩合格,取得相应的学分,并在成绩表上记载。讲课18学时计1学分,实验课36学时计1学分,硕士生的学位课考核成绩达70分为合格(外语60分合格),必修课和选修课考核成绩达60分为合格。
2、学分要求
理工科及农科总学分32-36学分。文科类36-40学分。开课要求:公共课由学校统一下达任务书。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由学院统一下达任务书,授课学生5人以上方允许开课,有特殊情况者由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经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开课。
大学通过国家外语四、六级考试并通过学校组织的测试者可免修硕士研究生外语课程。第一外国语非英语的学生必须选英语二外,考试通过记2学分(不记入总学分)。
七、培养环节
1、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分课程学习计划和论文研究计划。课程学习计划和拟定论文研究计划应在研究生入学一个月内,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制定并提交。课程学习计划为一年半,课程学习期间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外出调研、做实验。
2、中期考核和开题报告:硕士研究生要求在阅读大量文献的基础上提出开题要求。开题报告必须公开举行,由本学科专业3人(一般要求硕士生导师或具有硕士学位的讲师)以上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学生所做的开题报告进行评审,提出具体的评价和修改意见并签名确认。中期考核参照《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暂行规定》进行。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一般于第四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完成。逾期者推迟半年毕业,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重做通过者推迟半年毕业,重做仍不通过者终止培养。
3、Seminar,通过考核,计1学分。
八、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硕士生论文科研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培养方案应对学位论文的选题、总体质量和论文的工作量、论文工作中期检查的有关安排等提出具体要求。在申请学位前,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的要求发表论文。
九、本规定自2008年9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