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推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展现我校在高等教育教学领域的突出成果,充分发挥优秀教学成果在人才培养实践中的示范作用,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15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内教发[2022]8号)精神和相关规定,同时为今后申报自治区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做好谋划准备,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学成果奖应立足服务国家战略和内蒙古自治区“五大任务”需求。围绕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粮食安全、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等国家战略,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反映人才培养目标、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教学水平产生明显效果。主要围绕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研究和实践而取得的成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教学成果奖主要奖励学校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及其他在学校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挖掘和表彰一批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高并在学校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起到引领和激励作用的教学成果。
重点支持以下方面:
(一)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建设、学科交叉融合、招生改革、提升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思政体系建设、实践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二)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发现和培养机制,加快建设优势特色学科争创国家一流,推进研究生分类发展。在改革人才培养机制、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提升导师队伍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教育数字化建设、“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教学”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三)教育教学管理成果。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健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现教学智能化分析和管理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四)其他具有显著成效和推广价值的教学成果。
教学成果主要呈现形式包含反映上述教育教学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作品等。
二、遵循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成果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思想。
(二)坚持质量为先。成果应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价值,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
(三)坚持改革创新。成果应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突破并具有示范作用。
(四)坚持公平公正。成果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履行育人职责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6人;
3.直接承担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和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
4.近5年来无教学事故和学术不端行为。
(二)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是指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学院、教辅部门或职能处室,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由多个单位合作成果不超过9人。
(三)申报的成果原则上应为国家、自治区、学校给予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并且经过2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经过国家、自治区或学校组织的鉴定验收(有相关结题验收或鉴定材料)。实践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今年申报的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至2025年3月底。
(四)同一单位(部门)内容相似的项目限报1项,个人作为成果主持人的项目限报1项,作为主要完成人项目一般不超过2项。
(五)所申报的成果为教材者,须本校教师第一主编,国内出版,正在高等学校中使用的教材,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体现我校办学特色的优秀教材和多样化人才培养类型需求,并且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六)已获得过校级或自治区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四、成果的申报与评审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个人或项目组向所在单位(学院或部门)提出申请。本次各单位推荐校级教学成果奖不限名额,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精心凝练,组织集体研讨充分论证,形成高质量的具有突出推广应用价值的教学成果。
(二)各单位申报成果须经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或所在机关部处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拟推荐成果名单(含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等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推荐项目超过1个的务必做好排序推荐。
(三)学校研究生院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者提请校内外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并排序,排序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四)校级教学成果奖进行总排序,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类,奖项数视具体情况上会决定。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上级要求择优组合推荐申报区级教学成果奖。
五、申报材料和提交要求
(一)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1.《内蒙古农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正反面A4纸打印,单独装订;电子稿Word+PDF扫描件,文档命名为“学院简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如“动科院张某某-XXX的教学改革与实践”;
2.教学成果总结报告(附件2),5000字以内,需附封面,正反面A4纸打印,单独装订;电子稿Word,文档命名为“学院简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教学成果总结报告”;
3.相关佐证材料(附件3),主要提供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按指定次序将以下4项内容合并为一份PDF,附封面、目录单独装订;电子稿PDF,文档命名为“学院简称+项目负责人姓名-佐证材料”。
(1)教学成果所属项目的结题、验收或鉴定材料;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不超过50页PDF格式文档);
(4)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等;
4.《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Excel+PDF扫描件,文档命名为“学院简称(推荐申报数量)-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如“动科院(3)-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
所有材料请于5月13日12:00 前由所在学院统一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东区逸夫楼240);电子版(压缩包 )以“学院简称-教学成果奖-总数”命名发送至imauypyb@163.com。
六、工作要求
(一)积极申报。本次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本科与研究生是独立分开申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
(二)精心凝炼。校级教学成果奖是推荐国家级、自治区级级教学成果奖的储备和培育项目。请各单位认真总结、精心凝炼,形成高质量的具有突出推广应用价值的教学成果。
(三)严格审核。各推荐单位应对申报人(主要完成人)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附件:1.内蒙古农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2.教学成果总结报告(封面)
3.佐证材料(封面)
4.内蒙古农业大学2025年校级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 奖推荐汇总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