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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研究生管理工作职责

添加时间:2013年05月21日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学科是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工作和学科建设的基础,各学科成立由学科主任任组长、由3至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的学科研究生指导小组,着重负责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与实施,其职责范围为:

1.根据学科建设的总目标,全面负责制订本学科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向学院提出教师进人计划和教师进修计划。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学历层次、学术水平,优化师资结构。

3.协助学院(所)做好年度招生计划(包括招生的研究方向和入学考试科目等),组织本学科的研究生入学复试与录取工作。

4.具体负责制(修)订本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每年度的研究生培养计划。

5.组织学科研究生教学任务的分配、成绩上报等教务工作,督促、检查本学科研究生导师的指导情况。

6.组织本学科的研究生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和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

7.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研究生导师。

8.及时向学院提出合理添置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改善学科条件建议。

9.完善学科建设的档案,提供学科建设、研究生的各种资料、信息。

10.具体负责本学科研究生的学术活动、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11.按时完成学院(所)主管部门和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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